浅析常见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及特点

时间: 2024-04-10 04:02:29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资产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专利等知识产权(高含金量的知识资产)的运营也慢慢的变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目前,国内外已经涌现出众多关于知识产权运营的探索和实践,何为合理、有效的运营模式更是备受知识产权界的关注。

  一般而言,知识产权运营主体包括政府扶持类机构、商业第三方运营机构、高校、企业等,而主体类型的差异会造成运营视角和模式的不同。基于上述运营主体类型的常见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及特点汇总如下:

  政府扶持类运营主要与政府专利基金相关,包括中央政府出资主导建立的专利基金,也包括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的情况。该政府扶持类运营的初衷是以维护本国企业利益和产业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向国外企业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为提高本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保驾护航。故其有三大义务:①保护本国核心的基本的专利技术,防止其流入外国;②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外国专利侵权诉讼;③协助拓展本国企业的国际市场。

  多了政府这个出资主体,与一般的专利基金相比,可想而知有一些特点,例如作为社会竞争中最强劲的主体,政府拥有的资金链比较丰富,政府专利基金资金雄厚;借助政府这样的平台,这无形中就增加了政府专利基金的公信力,专利来源广;而且具有政策性与导向性,基金有选择地支持重点领域。

  其主要运营模式为在全面收购日本公司或国际组织的暂时搁置的专利,然后对外许可授权,实现盈利。对外许可过程中,若谈判不顺利,IP Bridge也会采取主动诉讼的方式,逼对方最终接收许可的方式。例如,2015年,IP Bridge获得了日本松下电器公司转让的857件关于图像视频压缩方向等电子技术的专利,其中3件关于无线通信及语音压缩技术的美国专利,IP Bridge就用来起诉TCL。

  商业运营类机构拥有两大优势:①资源整合优势,即通过整合机构内外各方资源,搭建运营业务平台,并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取利润;②善于搭建供需桥梁,即掌握市场上供需双方情况,搭建供需双方沟通渠道,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合作障碍。因此,通常来说,商业运营类机构能借助以上优势实现高效运营。

  一般而言,商业运营类机构可以再细分为进攻型、防御型和经纪商三类,其典型代表机构情况如下:

  高校类机构的特点是自身有大量的专利等技术成果储备,其运营收益大多数来源于将这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后的收入。但是高校不非间接接触市场,故其研发产出的成果与市场需求通常存在一些误差。因此,技术成果的营销和推广则成为高校自营类运营的重点。

  高校自营类也可分为三类,即大学科学园模式、技术许可办公室模式(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模式)和企业化运营模式。典型的大学科学园模式如成立于1951年的斯坦福大学研究园,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实现运营,也是美国硅谷的前身,是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科技园之一;成立于1989年的英国大学科学园,其运作模式主要为风险投资,目的是促进牛津大学科研水平。

  高校自营较为活跃的还包括技术许可办公室模式和企业化运营模式(高校派生企业模式),其典型代表情况如下:

  企业运营类的特点在于,一方面,企业与市场非间接接触,掌握市场需求一手信息;另一方面,企业有自己的研发,即拥有自身专利技术储备和布局。故企业拥有技术和需求前端双优势,能轻松实现自我实施的收益运营。同时,企业又能够最终靠整合内外部资源,构建专利池,实现内外部资源整合运营。

  企业运营类一般可分为内部自行运营、设立许可公司、委托外部机构实施运营三类,其典型机构情况如下:

  总的来说,鉴于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模式主体的视角不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各主体可以从自身特点出发,考虑“发挥长处”(自身优势最大化)与“弥补不足”(补齐欠缺)结合,选择高效的运营模式。

  对于政府扶持类机构,建议借助政府资源优势,尝试与商业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合作,在许可运营方式的基础上,拓展IP资本运作等创新运营方式;对于商业运营类机构,建议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通过拓展专利来源,着重关注优质专利组合,并以此为基础实现高效运营;对于高校类机构,提升技术成果保护质量,注重技术成果产出、技术成果营销推广、收入分配及激励的三者良性循环,通过专业运营团队补足市场推广欠缺,构建优质运营基础;对公司来说,建议充分的发挥其技术和需求的前端优势,通过科学规划专利布局,借助专利联盟、专利标准化、专利诉讼等,扩大运营效益。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