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 2024-03-30 13:16:15

  年,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八大任务,支撑赋能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和

  (一)推进IRS建设运行升级。一是完善数字资源一本账。围绕应用颗粒度和应用类型标准化、应用状态等核心内容,建立市域应用监测通报机制,确保应用目录规范化率达到100%;依托全域智联算法中心,形成《湖州市感知设备目录梳理规范》,梳理全市物联网资源目录一本账。依托ISV管理系统,建立关键人员管理机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实现“应管尽管、规范开发”。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一本账。依托IRS数据资源、云资源审批回流数据,建立市域资源审批告警机制、探索资源智能审批模式,确保资源审批无逾期、更高效;依托IRS资源告警板块,建立每日巡检机制,确保数据有效共享率、回流数据使用率在90%以上。三是建设资源运行一本账。扎实推进我市公共数据网关接入省统一网关管理系统,并进一步健全接口违规对接处理机制,实现资源运行可督可查。同时,构建应用规范建设核验机制,着力打造市域应用绩效评估指标池,赋能资源运行绩效评估。

  (二)推进政务信息化集约统筹。一是健全管理统筹机制。制定实施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建设指南、绩效评价细则以及数字化领域专家管理办法等政策规范。积极探索项目低代码开发、集中采购、提级部署、授权运营、ISV管理服务等机制,逐步提升政务信息化规范、集约、高效的建设应用水平。二是迭代项目管理系统。积极对接省级项目管理系统,加快成本测算、专家画像等功能模块开发,完成专家库对接贯通和界面、字段改造。利用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运维、关停并转等工作,实现市域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全流程线上化。三是推进绩效评价应用。依托IRS,开展应用系统日志改造,构建应用绩效评价模型,扎实推进“信息化项目破五未”专项行动,推动项目及时关闭、整改、合并和转型升级,力争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推进“大脑”贯通融合。一是推进两脑融合贯通。推动31个领域大脑与城市大脑全面贯通。按照省局“1纲4目”要求,开展城市大脑与“一网统管”融合探索,完善城市生命体征指标体系,力争在生态、法治、市场等领域树立标志性指标100个。二是梳理要素资源清单。梳理资源要素清单,用好省级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两大通用能力中心,同步迭代完善城市芯大脑要素专区建设。三是推进组件优选使用。提升组件开放性和易用性,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应用开发过程中用好强制组件,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组件的不予立项,确保新建应用统一组件应用尽用率达到90%以上。

  (四)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开发利用。一是优化提升基础数据服务。围绕“人、地、事、物、组织”,迭代升级基础库,形成服务民生、绿色金融、企业风险预警等领域的50个数据产品。充分的利用省局多方安全计算平台,结合实际开展基于隐私计算的数据共享服务探索,形成一批智能好用的数据产品服务。二是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我市公共授权运营建设方案。建成市域公共授权运营平台,探索绿色能源、绿色金融、地理信息等场景的产品研究开发、数据加工。三是加强数据开放创新。迭代升级数据开放门户网站。梳理开放竟对数据清单,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30%。继续办好数据开放大赛,鼓励发动国企、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参与,持续撬动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推进数据赋能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深化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试点建设,聚焦便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迭代“政策性保险在线”平台,实践探索电子证照在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等5大场景下的社会化应用,逐步提升电子证照使用率。二是推动掌上办事好办智办。持续推进“浙里办”注册用户人口画像全覆盖,为主动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浙里好办”品牌宣传,深化“局长带你浙里办事”品牌打造,全年推广活动20场以上,浙里办日均活跃用户数15万以上,“一网通办”率达到92%。三是推动掌上办公协同高效。总结“浙政钉”工作台试点经验,以业务数据透出组件和钉原生服务能力,快速形成业务场景。结合整治“指尖上的”等工作,加快共性需求梳理,形成通用新组件,提升“浙政钉”工作台支撑能力。“浙政钉”全年日均活跃数保持90%以上。

  (六)推进平台赋能提升。一是完善能力支撑。坚持“政府侧统筹、市场化运营”,联合市域国企、通信运营商,围绕数字资源转化、智联算法和数字安全等领域,力争算法平台新增前端感知算法200种、安全监测按期整改率达到100%。构建“相互依托、相互协同、一体推进”的能力支撑体系。同时,以“云上芯湖州”智慧园为实体,实践探索数字能力的汇聚、沉淀、创新、试验和输出。二是强化数据支撑。深入推动国家和省数据按需回流,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高效有序共享。深化平台数据治理,完善公共数据晾晒指标,充分复用省平台SaaS化数据治理工具,开展“一数一源一标准”源头治理和系统性问题专项治理,力争数据目录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强化法律支撑。深入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深刻汲取德清数据泄露事件的经验教训,针对政府部门、ISV每季度开展条例落实专项检查,并联合区县举办条例培训24次,实现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应用、重点人员全覆盖。同时,将问题整改、人员审核与市场准入相挂钩,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压实法律责任。

  (七)推进大运维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提升预警监测能力。扎实推进省市安全监管平台的贯通试点工作,实现安全资产、告警事件、风险隐患的互联互通。依托数字安全运营中心、安全日志中心,加强安全资产全量梳理,运维流量日志和应用运维日志监测分析,提升安全风险隐患主动发现能力和事件整改闭环能力。二是提升应急防护能力。依托安全运营中心和各级各部门安全联络员,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团队,严格落实“5分钟应急响应、30分钟联动处置”机制。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务数字安全攻防演练和安全联络员安全课程培训。三是提升运营运维能力。持续迭代统一运维平台,重点加强政务外网、视联网骨干网、政务云平台和核心应用的日常巡检和技术保障。同时,加快构建可视化的运维数据分析中心,为运维、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八)推进公共数据全链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制度规范体系迭代完善。围绕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和合作方及其人员管理等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细则13项,逐步推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二是推进技术防护能力建设优化。围绕数据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等数据处理活动,构建“数据全景图”,按照急用先行和务实可行的原则,扎实推进权限管控、态势感知、身份认证等7项安全技术能力落地,切实增强省回流数据和市高敏感数据等的防护能力。三是推进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执行。依托数字安全运营中心和公共数据专员保障队伍,推进数据申请审批合法合规、数据共享使用全留痕、事后倒查取证能追溯,并通过DSMM三级测评认证。全年开展数据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各12场,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反馈率达到100%。